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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福州市沁园路80号地铁办公楼底层7号店面招租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所属行业分类:办公,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福州市沁园路80号地铁办公楼底层7号店面招租结果公示
福州市沁园路80号地铁办公楼底层7号店面招租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铁路局福建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沁园路80号地铁办公楼底层7号店面招租(招租编号:南铁租字[2016]10-4号),于2016年11月29日,在福建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监督下,在福州完成了以上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将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 |
中标候选人 |
南铁租字[2016]10-4 |
陈雀云 |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2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招租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铁路局招标办和监督部门提出异
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0591-87054763、87054773(传真)
福铁实业纪委 0591-87057732
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