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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石狮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1-25,截止日期:2016-12-14,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降水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及服务,所属区域:福建-泉州-石狮,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石狮市环境监测站,招标编号:YFCG20161133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石狮市环境监测站(采购人)的委托对石狮市环境监测站降水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1611335
2.委托单位:石狮市环境监测站
3.采购单位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05080452
4.委托单位地址:石狮市区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石狮市环境监测站降水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及服务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7.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7.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6本次采购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只能有一个供应商投标,若有二个以上供应商投标的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以资格条件和符合性符合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8. 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2016年11月23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文件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不接受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0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09:30时(北京时间)
11.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石狮市东港路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12.《采购文件》备索。采购文件索取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对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电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李先生、庄先生
E-mail:yfcg2988718@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