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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上海-金山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0.28 | 截止时间: | 2016-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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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9,截止日期:2016-11-2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金山区2016年涤纶部设备更新新增项目叉车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金山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161122-2701-752-J-B1,开标地点:上海金山区新城路103号上海石化驿宾楼中楼212招标室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16年涤纶部设备更新(新增)项目 所需叉车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122-2701-752-J-B1
2.项目内容:2016年涤纶部设备更新(新增)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叉车\1.5t 3m | 2.0 | 台 |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12月15日,上海石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1、接受制造商以及代理商(提供品牌经营代理授权书)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的制造商须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检测、试验、售后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承诺。 3.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技术要求。
6.3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6.4 投标企业提供的叉车应是成熟产品。相同或类似型号产品成功运行的业绩(包含产品型号、参数、技术特性、配套情况、使用单位、投用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
6.5 投标企业提供的叉车应是成熟产品。相同或类似型号产品成功运行的业绩(包含产品型号、参数、技术特性、配套情况、使用单位、投用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10月28日17时至2016年11月03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金山区新城路103号上海石化驿宾楼中楼212招标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上海金山区新城路103号上海石化驿宾楼中楼212招标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1月24日09:00时前与王瑾(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欢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共4个包,各包须单独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各包内装投标资料如下:包1:技术标书;包2:技术U盘(内装盖章技术标书扫描后生成的PDF 电子版);包3: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包4:商务U盘(内装盖章商务标书扫描后生成的 PDF电子版)。注意:各U盘须单独密封并标识,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3 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请最少在开标前三天以发邮件至wzwangjin@sinopec.com进行确认,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5 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平台投标反馈及投标函中认真填写发票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同时在商务标书内备注清楚投标单位开具发票相关信息,确保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开出。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针对售卖标书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条款核对,任意一条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开标时,按照资格后审方式,对照表招标公告中资格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否决条款一一核对,请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响应。 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合同文本或模板、商务付款条件,为招标人设立的不可偏离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偏离 。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异议,所有解释权属于评标委员会。 8 邮寄投标文件说明: (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wangjin@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 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 (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wangjin@sinopec.com邮箱。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 。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王瑾(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话:0574-27668676
电子邮箱:wzwangjin@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陈欢
电话:57941941-8694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