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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27,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四期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土建工程招标第二次,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水务(天津)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标书费(元) |
1 |
CHDT0010/19-JL-0701 |
工程监理 |
本次招标所确定的监理单位为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负责单位,监理范围为武清开发区四期污水处理厂工程所有建安工程的“四管一控”,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至工程竣工阶段的监理,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监理。监理单位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本工程图纸范围所有构(建)筑物:生化池2座及其附属设施、二沉池2座及其附属设施、厂区道路、管道及其绿化等及其他建构筑物(不再详列);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施工监理; 2)本工程图纸范围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的监理; 3)本工程图纸范围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监理责任等。 |
1060 |
2 |
CHDT0010/19-SG-0701 |
土建工程一标段 |
生化池2座、粗格栅及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渠及沉砂池、配水井、中间提升泵房、高密池、V型滤池、加药间、药品存储间、机修间、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 |
3060 |
3 |
CHDT0010/19-SG-0702 |
土建工程二标段 |
二沉池2座、污泥回流泵房、变配电室、鼓风机房、滤池反洗风机间、消毒池、地下泵房、加氯间、巴氏计量槽、办公楼、传达室、厂区道路及管道等。 |
3060 |
说明:1、详细技术参数和要求见招标文件及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次投标以第二次发布的招标资料为准(2016年10月26日上传资料)
五、工程概况
5.1项目法人:华电水务(天津)有限公司
5.2本期建设规模:污水处理4万吨/日
5.3建设类型:污水处理厂新建
5.4工程计划(形象)进度:厂区内已完成五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计划工期4个月。
5.5工程依据:BOO特许经营协议、华电集团立项批复(中国华电函〔2014〕535号)和项目地方核准(津武审批〔2016〕863号)。
5.6资金来源:本工程由华电水务控股有限公司控股,项目法人资本金按工程动态总投资的30%考虑,其余部分资金按商业贷款考虑。
5.7水厂厂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四期。
5.8交通运输:公路运输至武清开发区四期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7.1工程监理标段:
7.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权利。
7.1.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1.3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7.1.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7.1.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1.6投标人具备近3年(自2013年01月01日起)污水厂或给水厂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监理合同等证明材料)。
7.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对于土建工程一、二标段:
7.2.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权利。
7.2.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独立完成本标段工作的能力,并有至少二项污水处理厂或给水厂土建工程施工业绩。
7.2.3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行业)的资质。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连续12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7.2.4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7.2.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7.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013-2015年度应连续盈利,并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2.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业绩等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8.1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cn,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等)。
8.2公告时间:2016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2 日
8.3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 10 月 26 日至 11 月 2 日12:00时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通过后,将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如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注册、入会、下载等工作有疑问,请致电: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8610999957)。
特别说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9.2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见上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9.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0.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0.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华电水务(天津)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洪涛 电话:010-63912636
E-mail:hongtao@chec.com.cn 传真:010-6391267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水务
11.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572房间。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1:秦阳(关于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及收退投标保证金事宜)
电话:010-83568726 传真:010-83568721
E-mail:qinyang@chdt.com.cn
联系人2:殷淑霞(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事宜):
电话:010-83565821 E-mail:yinshuxia@chdt.com.cn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禁止发扫描件)
标段名称 |
投标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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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为一般纳税人。特别提醒:标书费汇款全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禁止利用个人及其他单位购买标书;每个参与投标的单位,只能授权一个代表参加投标,否则对于多汇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2、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和汇款底单发qinyang@chdt.com.cn及yinshuxia@chdt.com.cn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武清四期污水处理厂××标段××单位《购标回执确认单》”字样)。
3、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4、下载标书开通权限一般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次日全部开通,若次日仍未开通,请与招标公司联系。
5、由于经常出差在外,有事请发邮件至yinshuxia@chdt.com.cn及qinyang@chdt.com.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