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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第八师133团红光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所属区域: | 新疆-石河子 | 招标业主/代理: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0.18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石河子第八师133团红光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区域:新疆-石河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采购业主: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133团(红光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师发改投资[2016]92号、石住建发[2016]1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第八师133团 ,建设资金来源 申请国家资金+团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八师133团(红光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第八师133团
2.3 建筑规模:998.68平方米
2.4 结构类型: 框架 层数: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动态核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8日至 2016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第八师133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第八师133团 地 址: 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邮 编: 832000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周新勋 联 系 人: 谢芳
电 话:13519928222 电 话: 6659889 139995356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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