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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招标业主/代理: |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10.11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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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12,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兴安热电厂供热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换热机组配套备用水,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管网,招标代理: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兴安热电厂供热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换热机组配套备用水泵(进口)项目招标公告( 变更)发布时间:2016/10/11 16:46:4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兴安热电厂2×340MW供热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换热机组配套备用水泵设备(进口)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内蒙古兴安热电厂2×340MW 供热机组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内发改投字[2011]1323号》。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换热机组配套备用水泵设备(进口)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换热机组配套备用水泵(进口)用于兴安热电2×340MW配套热网工程中热力站内换热机组内备用水泵(循环水泵和补水泵)的招标。
水泵应按照国家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检验、测试和包装标准执行。
设备名称:换热机组配套备用水泵(进口)
三、招标内容
详见技术规范书附表:水泵采购清单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代理商报名要求其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制造商报名要求其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
2、标的物要求是进口品牌。
3、具有完善的质量ISO-9001系列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5、如标的物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应提供证书。
6、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销售、安装及服务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作出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相同标的物设备3个项目以上运行并超过三年的业绩。进口设备(水泵)国内代理商证明、相关项目的进口报关单。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证明业绩的材料必须是合同原件,其他无效)。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同时必须配合业主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业主可根据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或把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单位)纳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 月8 日至2016年10 月12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西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
(3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如标的物有生产许可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具有完善的质量ISO-9001系列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7)投标人须具有相同标的物设备3个项目以上运行并超过三年的业绩。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不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视为无业绩。
(8)代理商必须具有国外制造商颁发的支持函或代理商证明。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以投标人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入库的资料为依据,信息库提供的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已进入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设备二部,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流程详见《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西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西一楼会议室。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www.nmgjn.com)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姜海宏 宿志田
联系电话:0482-3995210 0471-622662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西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陈越强 联系电话:0471-6517256
附表: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供货时间 |
付款比例 |
标书费(元) |
换热机组配套备用水泵 |
热网循环泵
|
12台 |
设备交货自合同生效日起按甲方购货清单交货. |
1:8:1 |
500 |
热网补水泵 |
12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