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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CNPE财务与预算管理系统硬件实施项目

2016-10-01 19:06:0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海淀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6.09.30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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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10-01,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CNPE财务与预算管理系统硬件实施项目,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PE,招标编号:QT016WXR433C11506BD,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CNPE财务与预算管理系统硬件实施项目

招标编号:QT016WXR433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6-10-08 17:00:00

联系人:卢君

CNPE财务与预算管理系统硬件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1)项目名称:CNPE财务与预算管理系统硬件实施项目

(2)项目概况:目前公司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松散、项目成本核算不全面、资金管理手段较为单一且效率较低,无法与公司业务管理形成有效的数据互动与信息共享,并且无法满足公司经营决策的需要。为了适应公司管理变革要求,改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效果,核电工程公司计划建设财务与预算管理系统解决财务与预算管理面临的诸多问题,满足公司各方面对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的需要。以实现“业财一体化”管理为目标,构建以预算为龙头的财务执行、核算与监督体系,构建以项目全成本核算为核心的项目成本与分析体系,构建以项目进度计划为核心的项目合同收支与资金管理体系。

(3)招标编号:QT016WXR433C11506BD

(4)招标范围:SAP HANA一体机、虚拟化服务器、 SLES操作系统以及相关实施建设等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包括:经过SAP HANA认证,内含SAP HANA平台系统,两台机器建立SAP认证的Scale UP集群环境的SAP HANA一体机2台;2 CPU / 384 GB内存 / SSD+HDD硬盘 / 8网口的虚拟化服务器5台;用于SAP开发和测试环境的SLES操作系统2套以及相关实施建设工作。

(5)交货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总部

(6)交货期:1)、现场工作条件调研(含机房环境、设备安装位置、原有系统情况准备工作);实施方案及要求详细沟通。

2)、签订合同20日内,完成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包括提交实施计划、管理计划、测试计划文档和施工工具准备等)。

3)、签订合同30日内,服务器、存储、内存及操作系统全部到货。

4)、签订合同35日内,所有设备完成上架、安装;完成到货验收。

5)、到货验收后15日内,完成项目包含的所有设备、系统部署实施工作,包括:服务器虚拟化系统、存储系统、双机环境的实施及功能、性能测试;提交项目实施文档,完成项目初验,系统进入试运行。

6)、初验合格3个月后完成项目终验。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CNPE财务与预算管理系统硬件实施项目 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此平台上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报名网址:http://zb.cnpe.cc),并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发售时间:2016年9月28日9:00 — 2016年10月8日17:00

(4)联系人:卢君 电话:010-88023404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

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B座七层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6年10月27日9:00

同时,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可编辑版和签字盖 章后扫描版的PDF文件各一份)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b.cnpe.cc),并携带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服务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提供SAP HANA一体机、服务器设备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并提供设备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



关键字:PE,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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