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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天津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9.30 | 截止时间: | 2016-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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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30,截止日期:2016-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炼化企业操作管理推广一期项目配套巡回检测仪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编号:WZ20161008-3813-1823-B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炼化企业操作管理推广(一期)项目配套 炼化企业操作管理推广(一期)项目配套所需巡回检测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008-3813-1823-B1
2.项目内容:炼化企业操作管理推广(一期)项目配套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巡回检测仪\1通道AC220V | 29.0 | 台 |
2 | 巡回检测仪\1通道AC220V | 25.0 | 台 |
3 | 巡回检测仪\1通道AC220V | 25.0 | 台 |
4 | 巡回检测仪\1通道AC220V | 29.0 | 台 |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11月15日,天津石化物资装备部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在京津地区设有维修及服务站点,具有上门服务能力或能提供2个工作日内上门维修服务。
6.2 供货商或委托人在京津地区内设有实施团队并具有炼化行业的实施经验。
6.3 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4 拥有自主工厂,有专门的生产、加工、检测设备。
6.5 供货商承诺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交付。
6.6 具备完善的质量体系ISO质量体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7 供货商近三年内在石油化工行业具有成功案例并且合同金额超过150万以上的项目不少于2个。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9月30日08时至2016年10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招标中心(东城区朝阳门SOHO9层东侧招标厅,朝阳门桥西南角,银河SOHO北侧,地铁G口)。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6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招标中心(东城区朝阳门SOHO9层东侧招标厅,朝阳门桥西南角,银河SOHO北侧,地铁G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0月26日09:00时前与李景明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常鹏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招标公告中资质条件)和资审项目(评标标准)中的否决项为否决条款,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否决投标。 2、最终得分一致的以商务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商务报价一致的注册资金高的排名靠前,注册资金一致的业绩高的排名靠前。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至中金系统(系统支持个人支付),采用线下支付或直接转账至北京招标中心账户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商自行负责。由于涉及增值税发票问题,标书费一旦付出无法退回,付费前请慎重考虑。保证金必须以公司账户支付,优先考虑在线支付,如未开通请尽快开通。 4、因业务较多,开标期间不便接电话,问题咨询请发邮件。如无人接听,即代表在开标中,请不要频繁拨打。 5、以U盘形式提供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扫描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招标编号+技术(商务)标书+单位名称。 6、请在商务标书中提供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李景明
电话:010-59963341
电子邮箱:wzlijm@sinp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常鹏
电话:1360219822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