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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北京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9.28 | 截止时间: | 2016-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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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29,截止日期:2016-10-18,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16LH016粒子扫描系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编号:WZ20161025-3833-672-Y-B1,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0层会议室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16LH016 所需粒子扫描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1025-3833-672-Y-B1
2.项目内容:16LH016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粒子扫描仪\6kg/h | 1.0 | 台 |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11月16日,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物资装备中心仓库17#仪表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6.2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3 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6.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6.5 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6 料斗容积不小于3升,一次加入待检测料子要大于2Kg。
6.7 缺陷粒子检测从40um起,测量范围每小时处理量大于6Kg。
6.8 带3CCD矩阵式相机,图像扫描及处理频率大于25fps。相机、光源和检测通道全密闭,防止外部环境光线对检测有干扰 。
6.9 系统自带照明调整功能,根据光强自动调整照明强度,不需人工进行调节。
6.10 根据典型缺陷粒子,系统可以通过软件进行缺陷识别和定义。
6.11 不同物料可设定不同的缺陷定义,并分别保存配置文件,检测时可分别引导。
6.12 系统中可设定最小移动像素值,以排除粘附在检测通道上的污染、脏污等,避免误检。
6.13 带缺陷跟踪功能。粒子从进入直到离开检测区均被全程跟踪,避免误报和重复检测。
6.14 缺陷的尺寸定义可以按照同等像素面积下等效圆的直径,也可按照覆盖缺陷的最小长方形的对角线长度来定义。
6.15 检测同时实时获得测试数据结果,包括缺陷大小,种类,数量,形状,图片等。
6.16 粒子检测完成后,系统要自动生成缺陷报告,无需人工剔除重复缺陷。
6.17 可以以图表、缺陷图片、柱状图、趋势图、正态分布图等不同方式表征检测结果。
6.18 图形工作站带双硬盘自动备份系统,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6.19 带缺陷粒子分拣系统,能将检测到的缺陷粒子自动单独分拣到另一个收集框。
6.20 供料范围至少包含技术要求中的物资。
6.21 仪器供应商须对设备的安全性、可行性、可靠性、可维护性、成套完整性、方法适用性负责。仪器供应商负责仪器免费安装,现场培训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要求,使参训人员能熟练操作仪器、初步会判断故障原因、简单维护保养,如用户单位提出需要到厂家培训,厂家提供二人次免费培训,直到用户完全独立使用本设备。
6.22 保修期内,如产品软件升级,乙方为甲方免费进行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参数设计、修改。保修期后,仪器供应商继续免费提供仪器技术咨询和电话支持,每年至少回访用户2次(期限10年,形式可采取现场、电话等),有偿提供维修服务和备品备件。
6.23 安装调试若不能满足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内容,或仪器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负责解决,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经测试满足所规定的验收条件,符合规定的分析方法,甲乙双方在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后,才算仪器验收合格。
6.24 测试结果要求与SH/T1541-2006(热塑性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检测结果一致。
6.25 在国内石油化工行业的塑料测试实验室外观测试得到成功应用,现有用户不少于3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9月28日19时至2016年10月03日16:4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0层会议室。
1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09:0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0层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10月18日09:00时前与王舒一(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贾闯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技术、商务)共四个包分别密封。各包须单独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各包内装投标资料如下:包1:技术标书;包2:技术U盘(内装盖章技术标书扫描后生成的PDF 电子版);包3: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包4:商务U盘(内装盖章商务标书扫描后生成的PDF电子版)。注意:各U盘须单独密封并标识后放入对应包中,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3 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4 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请最少在开标前三天以发邮件至wzwsy@sinopec.com进行确认,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5 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平台投标反馈及投标函中认真填写发票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同时在商务标书内备注清楚投标单位开具发票相关信息,确保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开出。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帐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针对售卖标书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条款核对,任意一条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开标时,按照资格后审方式,对照表招标公告中资格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否决条款一一核对,请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响应。 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合同文本或模板、商务付款条件,为招标人设立的不可偏离项,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偏离。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异议,所有解释权属于评标委员会。 8 同一招标项目由同一招标机构(宁波招标分部)二次招标时,第一次招标由于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终止招标等原因未开标的,已经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可以不再重复购买,但需在标书售卖期内发送邮件至wzwsy@sinopec.com确认第二次是否购买标书并在系统中反馈参与投标。函件中需要潜在投标人写明第一次招标的招标编号、第二次招标的招标编号,附上第一次购买标书的电汇底单,盖上公司的公章。否则视为不参与二次招标。招标文件售后不予退款。 9 邮寄投标文件说明: (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wsy@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 (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wsy@sinopec.com邮箱。】 。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王舒一(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话:0574-27667759
电子邮箱:wzwsy@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贾闯
电话:0574-86449690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