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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区德庆中心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9.2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27,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区德庆中心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DZB-LSFJ-DLFY16095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DZB-LSFJ-DLFY1609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堆发改字【2016】1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2016283,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限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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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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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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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龙德庆区德庆中心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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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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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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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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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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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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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法庭主体建筑面积888.6平方米,门卫室26.27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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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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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投资+堆龙区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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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限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1)招标内容:新建法庭主体建筑面积888.6平方米,门卫室26.27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新建法庭主体建筑面积888.6平方米,门卫室26.27平方米及附属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
2.3计划工期:3个月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工程发包限价317.60万元
(4)投标保证金:6万元
登录拉萨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ggzy.cn)缴纳。
四、资质资格要求。(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资金、人员和施工设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承担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26日10时00分至2016年9月30日18时30分,登录拉萨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ggzy.cn)购买招标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限价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15时3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晚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6年10月20日15时30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不得参与现场随机抽取活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63栋1单元
联系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13540067009
关键字:其他,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