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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华中农业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2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第三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监理,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华中农业大学,招标编号:HBZX-201609FJ-497001001,招标文件售价:贰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中农业大学第三综合实验楼项目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中心备案编号:HBZX-201609FJ-497001001
招标编号:HBCZ-1604016-1608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中农业大学第三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教育部 以 教发函[2013]26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中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中农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华中农业大学校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86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室、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监理服务期:450日历天,自2016年11月始,至2018年3月止。
工程概算投资:约12240万元;
招标范围:华中农业大学第三综合实验楼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修、市政、园林绿化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5年内(2011年10月18日之后竣工验收合格)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9月 27 日至2016 年10月 8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贰佰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 18 日14时3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9 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01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根据本章第5.2款、第6.1款的规定,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中农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南湖特1号 地址: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
邮 编: 430070 邮 编: 430071
联系人: 林老师 联系人: 喻平、袁若宁、苏恩华
电 话: 027-87281611 电 话: 027-87816666-8411
传 真: 传 真: 027-878146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pwhhb@163.com
网 址: 网 址: www.hubeibidding.com
2016年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