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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1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阳逻长江大桥、黄冈长江大桥供配电系统巡查检修综合维护服务项目,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汉阳区,所属行业分类:大桥,招标代理: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阳逻长江大桥、黄冈长江大桥
供配电系统巡查检修综合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汉阳逻长江大桥、黄冈长江大桥供配电系统巡查检修综合维护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被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武汉阳逻长江大桥、黄冈长江大桥供配电系统巡查检修综合维护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阳逻大桥介绍
武汉阳逻长江大桥在长江二桥下游约 27.19公里。大桥北岸为新洲区阳逻镇,南岸为洪山区向家尾村。大桥设计全长10公里,由2.7公里主桥、7.3公里接线及一处互通式立交桥构成。大桥桥面宽33米,双向6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阳逻长江大桥为“主跨 1280米双塔单跨悬索桥”, 2007年12月26日正式建成通车。阳逻长江大桥在武汉桥梁中首次采用法国技术中压电能传输系统。中压电能传输系统采用了一个合适的5.5kV电能传输电压等级,采用中性点接地的方式,建立了一套与电网隔离的独立系统,通过简洁可靠的系统保护与照明控制方案,使供电质量得到突破性的提高。
黄冈大桥介绍
黄冈公铁两用长江大桥是新建武汉至黄冈城际铁路及黄冈至鄂州高速公路的关键性控制工程,是集城际铁路、国铁、高速公路三位为一体的过江通道。公路范围里程为K14+483.517~K17+52.203(黄冈侧为小里程,鄂州侧为大里程),范围从黄冈岸N29#墩~鄂州岸S11号墩,总长2568.686m。其中北引桥公路桥长989.374m,主桥公铁合建段长1218.5m,南引桥公路桥长360.812m。
黄冈公铁两用长江大桥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承建,项目于2010年3月10日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10月实现全桥合龙贯通,2013年10月23日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2014年6月6日通过了铁路总公司组织的初步验收,2014年6月16日、18日公路和铁路分别正式开通运营。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仅限于维护服务招标,本次招标拟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内容为武汉阳逻长江大桥中压和低压供配电系统、黄冈长江大桥供配电系统的维护及管理、大桥所有照明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除湿设备维护维修以及系统的故障抢修,武汉阳逻大桥电力监控24小时不间断值班及监控系统等维护服务。维护期36个月。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维护服务要求”。
本工程计划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见下表1-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护能力。
表1-2资质、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建设范围 |
里程(km) |
工程内容 |
最低资质要求 |
最低业绩要求 |
最低财务要求 |
YHDQ-1 |
阳逻长江大桥与黄冈长江大桥沿线 |
/ |
武汉阳逻长江大桥、黄冈长江大桥 供配电系统巡查检修综合维护服务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主跨单跨500米以上的跨江或跨海大桥供电或照明系统设备维护或施工业绩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0 万元; 2、投标人2013、2014、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3、2014、2015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且不统一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4.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3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6 年9月19日8时00分至2016年9月23日17时00分之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10月1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之间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3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 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4 授权代理人应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中相关规定递交投标担保金。
5.6 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或补遗书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补遗书”。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ggj.hbjt.gov.cn/ggj/)、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hbslft.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开发区军山镇小军山特一号
邮 编:430119
电 话:027-84939117、027-83455930
传 真:027-84939117
联系人:李先生、张先生
招标代理: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联投大厦19楼1906室
邮政编码:431202
联系人:赵立鹏
电 话:027-86637826
2016年9月18日
附件1 资质
要 求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件2 业绩
业绩最低要求 |
备 注 |
自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个主跨单跨500米以上的跨江或跨海大桥供电或照明系统设备维护或施工业绩。 |
|
注: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如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多个条件的要求,可分别予以计算。近5年,指交工验收证书为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附件3 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
序号 |
人员 岗位 |
人数 |
工 作 职 责 |
资 格 要 求 |
||
合计 |
阳逻大桥 |
黄冈大桥 |
||||
1 |
项目 经理 |
1 |
1 |
主持维护日常工作,制定和执行维护工作计划,负责维护人员的工作检查、业绩考核和奖励。与业主及时有效沟通,确保维护工作及时、安全、优质、高效,确保用户满意。 |
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01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供电照明系统维护或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建设、水利、铁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 |
|
2 |
班 长 |
2 |
1 |
1 |
在经理领导下负责维护的具体工作,确保维护、巡查、维修、检验、人员考绩、工资具体发放、数据报表向业主传递、月度总结,人员资质技能检查和考核。 |
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从事过2个供电照明系统维护或建设施工项目,同时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
3 |
维护组 |
8 |
4 |
4 |
值班:负责配电中心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值班和记录;负责设备运行的电流设定、绝缘电阻检测和安全检查。 负责24小时监控,交接班记录运行,值班记录汇总,日巡检三次。巡查:根据工程量清单,对外场设备的巡查、记录,确保外场设备得到及时维护并投入使用。电气维护:负责配电中心高低压设备、干变、埋地变压器、外场电气设备检查和维修。 保证相关区域的供配电正常、稳定、安全和可靠。确保维护工作及时有效。
|
须全部按国家规定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
4 |
合 计 |
11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配备各类人员,但数量和资质不得低于本表规定。资格审查要求的内容在投标文件格式“附件A-6拟投入的人员工作简历表”中应能响应,否则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
以上人员必须驻地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顶替。
附件4 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日常电工维护所需工具 |
||||
1 |
发电机 |
台 |
1 |
|
2 |
电焊机13×3-500-3 |
台 |
1 |
|
3 |
电锤 |
台 |
2 |
|
4 |
电钻 |
台 |
3 |
|
5 |
液压钳 |
套 |
1 |
|
6 |
磨光机 |
台 |
2 |
|
7 |
切割机 |
台 |
1 |
|
8 |
放线架 |
台 |
1 |
|
9 |
交流耐压试验控制箱 |
台 |
1 |
|
10 |
高压开关机械特性测试仪 |
台 |
1 |
|
11 |
直流高压发生器 |
台 |
1 |
|
12 |
试验变压器 |
台 |
1 |
|
13 |
全屏蔽高精度自动换档直流高压微安表 |
台 |
1 |
|
14 |
便携式超轻型直流高压发生器 |
台 |
1 |
|
15 |
数字微欧计 |
只 |
1 |
|
16 |
万用表 |
只 |
3 |
|
17 |
兆欧表 |
只 |
2 |
|
19 |
工作服(夏季、冬季) |
套 |
20 |
|
20 |
反光背心 |
套 |
10 |
|
21 |
绝缘手套 |
套 |
3 |
|
22 |
高压绝缘靴 |
双 |
3 |
|
23 |
高压验电器 |
只 |
2 |
|
二、办公、生活设施 |
||||
1 |
办公设备 |
项 |
1 |
|
2 |
生活设施 |
项 |
1 |
|
三、交通设施 |
||||
1 |
设备巡查维护车 |
辆 |
3 |
|
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
2、办公、生活场所由业主单位提供。附件5 财务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财务能力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0 万元; 2、投标人2013、2014、2015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3、2014、2015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
|
附件6 诉讼和履约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1、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 4、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 投标人不得有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行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人注册地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作为评标依据。 6.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要求,各投标人应在人民检察院查询针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出具的近2年内(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未提供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或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在上述期限内存在行贿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开标时与授权委托书一起提交,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
注:如投标人未提供告知函或未按要求提供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提供的告知函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附件7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正文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项目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15年第24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 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 5 人,其中评标专家 4人,招标人代表 1 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评审: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有);
第二个信封(价格)评审:
(6)价格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4.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代表参加了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开标会。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个人签字;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被控股、被管理关系;
(9)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均为同一人的情况。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2.8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试验检测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投标人得分按所有评标委员会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具体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如下:
投标人得分=技术评审(50分)+商务评审(30分)+价格评审(20分) (总分100分) 。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审 项目 |
评审分项及分值 |
分值 |
|
商务综合部分30分 |
业绩 |
根据投标人完成的类似特大型桥梁(跨江或跨海)供电系统设备维护项目的数量、内容情况等进行评价(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提供1个单跨500米以上的跨江或跨海大桥供电照明系统设备维护或施工项目业绩的,得基础分9分,每提供一个单跨800米以上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3分,每提供1个跨江或跨海大桥中压供电照明系统设备维护或施工项目业绩的加1分,最多加3分,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15分 |
15 |
信誉 |
投标人资信良好,提供银行信用AAA级证明的,得5分,AA级的,4分;A级的,3分 |
5 |
|
财务状况 |
提供近两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得基础分3分。 近两年(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的,每年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满分5分。 |
5 |
|
认证体系 |
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能提供三项认证有效证书的得5分,二项得4分,一项得3分。 |
5 |
|
技术 部分 5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1)养护组织方案(15分) 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养护组织方案,有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档案和日常资料的归档查询管理措施,得基础分9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等进行评议加分,本项满分15分。 |
15 |
(3)人员配备及资格要求(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主要项目负责人或主管具有特大型桥梁供配电照明系统养护经验及巡查维护服务经验的,每配备一个加2分,最多4分。 |
10 |
||
(4)拟投入的主要维护设备、车辆、工具的数量、技术性能等满足本项目维护的需求,,得基本分为6分,具有检测排查故障的、能提供预防性试验的、专业性很强的设备,按种类每项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常见常用设备工具,不加分。 |
10 |
||
服务承诺 |
(1)针对本项目的日常和抢修情况下的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提供服务承诺的,得基础分3分, 供电系统从停电起至供电恢复: 承诺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1小时解决故障的,加2分; 承诺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修,2小时解决故障的,加1分;
|
5 |
|
(2)投标人有分支机构或维护点情况(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有1个供配电维护点,得基本分6分,在湖北每提供1个分支机构或维护点的,加1分,最多加4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不重复计分。 |
10 |
||
价格部分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20%。 |
20 |
7. 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价格评分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前3名(若不足3名,只推荐通过评审的相应数量)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商务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以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顺序先者优先。
10.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附件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11.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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