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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城三无线城市LTE-FI设备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 | 北京-东城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9.14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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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15,公告主要内容为:东城区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城三无线城市LTE-FI设备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东城区,所属行业分类:移动,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计划[2016]254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货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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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以及交货时间和地点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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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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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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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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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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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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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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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E-FI管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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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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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个自然日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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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学院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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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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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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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E-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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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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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个自然日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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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学院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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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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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 |
交流电源线隔离套管 |
批 |
1.00 |
二、资格要求 2.1企业合法性:(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a.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b.制造商出具的如代理不能提供售后服务时,由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承诺函。(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2.2财务报表:必须提供近2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提供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3注册资金: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提交截止日(常用做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2.4纳税证明:(1)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2)或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投标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3者必须同时提供。(3)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2.5近 3 年(2013年9月-2016年9月LTE-FI、TD-FI或WIFI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业绩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销售额仅统计招标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2.6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2013-2016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加盖公司公章。2.7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投标人为制造商,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销售。。2.8单位负责人:投标厂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2.9是否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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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2016年09月15日10时00分至2016年09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 0元)整。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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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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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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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樊昱、张翊、李雪莹 电 话:010-88354433-456、320、350 传 真:010-88356031 电子邮箱:ggyygg_2005@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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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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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加项附件:保密承诺书
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此次招标项目,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此次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负责保密;
二、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复印、泄漏、外传或发生任何泄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和本项目其他相关单位的机密信息;
三、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知识产权均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所有,保证不发生任何侵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将在本项目相关人员有限范围内传阅,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透漏给本公司内非本项目相关人员;
五、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除本次招标外其它用途,在开标现场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摄像、录像及录音设备进行录音或拍照录像等,一经发现应及时删除。经现场工作人员劝说不听,应记于开标记录中;
六、以上如有违反,我公司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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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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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移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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