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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9-01,公告主要内容为:贵州黔南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桩基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贵州-黔南-都匀,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桩基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华春贵招字【2015】黔南—035-9-1SG号
本招标项目都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桩基工程(项目名称)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黔发改环资【2016】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都匀市;
2.2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答疑文件等相关补充文件的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8月31日至 2016 年09月06日(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剑江中路64号 电话:0854-7102567 联系人:杨顺翔,报名时须由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原件、注册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原件、注册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08月31日至 2016 年09月06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2:00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09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在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剑江中路6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
7.1报名时须由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原件、注册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原件、注册证原件、职称证原件。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7.2以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匀市首创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周女士 地 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128号E 栋15层4号
邮 编: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0854-819065 联 系 人:王杰
电 话: 电 话:1838566080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电 子 邮 件:542597049@qq.com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