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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公路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X103新增省道S302线良丰至永福公路K11+000~K17+000选段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临桂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采购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公路管理局,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GGLJ.DX 2016-01)
1.招标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X103(新增省道S302)线良丰至永福公路K11+000~K17+000选段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6〕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及地方自筹等。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县道X103线良丰至永福公路上,起点位于雁山区良丰农场附近,经会仙、罗锦,终点位于永福县城。本次大修桩号为K11+000~K17+000选修段,大修工程长度为4.48Km(大修路段为K11+720~K15+050、K15+350~K15+853、K16+351~K17+000)。主要技术指标: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米;双向2车道,行车道宽度9米,两侧各设土路肩宽1.5米。行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形式:6.0cm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1.5cm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两油两料)+20cm级配碎石基层+25cm局部铣刨旧沥青面层及水稳层(掺配25%碎石)。本工程以旧路中线为改建路面中线,不改变原路的横坡及超高。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
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合 同 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25cm局部铣刨旧沥青面层及水稳层(掺配25%碎石)(m2) |
20cm级配碎石基层 (m2) |
1.5cm石油沥青同步碎石封层 (m2) |
?6cmAC-16沥青砼面层 (m2) |
标线 (m2) |
№1 |
K11+000 ~ K17+000 |
实际施工4.48 |
4813 |
42475 |
42475 |
40419 |
1719.5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1年8月1日以后)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沥青路面大修工程施工或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须含路面工程)施工。
(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要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43号)相关规定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的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核查,且以上资料检查合格才可购买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75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4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5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6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7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9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gxzbw/)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9.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 唐工、时工?????????? ?????????
电话:0773-3608516????????
传??? 真:0773-3602405???????????????
地? 址:桂林市瓦窑西路5号????????????????????????????????????????????
邮? 编:541003?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宁市怡宾路 6 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 530028 ????????? ? 联系 人:黄炎、彭博、胡格川
电? 话: 0771-5539841、5501607、5678542? ?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1—211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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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公路管理局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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