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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大型燃煤电站超净排放控制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烟气连续监测(CEMS)系统项目-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2016-08-24 18:55:3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北京-东城区 招标业主/代理:  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8.24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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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东城区“大型燃煤电站超净排放控制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烟气连续监测(CEMS)系统项目-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东城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SIE16014699,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中试平台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CSIE16014699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采购适用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中试平台烟气连续监测系统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大型燃煤电站近零排放控制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2015BAA05B02)中试平台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及其配套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集成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设备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5)一个品牌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近两年(2014—2015)适用于火电厂超净排放工况下烟气中SO2NOX含量的测量,至少6台套600MW以上等级机组运行实践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8)所提供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CMC标志,进口产品应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批准证书;必须是通过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德国TUV认证或相当标准的国际认证。要取得有关超净排放工况的环保适用性检测报告和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824日至20168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 shenhuabidding.com.cn/ibs2)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到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现场购标。

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10-5813137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论选择哪种形式购买招标文件,均需完整提供本公告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类资质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证书、产品生产资质,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合同、用户证明等)。

4.3.1现场购标:以上资料除法人代表授权书为原件,其余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4.3.2网上购标:请打包上传以上全套资料扫描件。技术支持电话:010-5733977158134668 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914930分,地点为:国华投资大厦606第三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和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

邮 编:100025

联 系 人:胡亦松

电 话:010-85957082

传 真:010-85957056

电子邮件:16850096@shenhua.cc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

邮编:100007

联系人:赵堃

电话:01058132327

传真:01058132347

电子邮件:zhaokun2327@163.com


招标货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大型燃煤电站近零排放控制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中试平台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及其配套设备

详见技术规范书

4

现场交货时间:技术协议20161030

国华三河电厂施工现场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关键字:监测,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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