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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移动打印机、复合一体机产品集中采购项目_比选
所属区域: |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8.23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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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2017年中国移动打印机、复合一体机产品集中采购项目_比选,所属区域:,所属行业分类:移动中国,招标代理: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2017年中国移动打印机、复合一体机产品集中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热忱欢迎各潜在应答人参与本次采购。为保证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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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本次采购产品包括打印机和复合一体机,共划分为8个采购包,采购规模打印机约18314台,复合一体机约18128台,详见下表: 下述需求量为本次采购预估量,实际采购量以订单为准。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 黑白激光打印机A4 |
A类黑白激光打印机 |
台 |
11901.00 |
包2 彩色激光打印机A4 |
A类彩色激光打印机 |
台 |
2393.00 |
包3 黑白激光打印机A3 |
B类黑白激光打印机 |
台 |
3341.00 |
包4 彩色激光打印机A3 |
B类彩色激光打印机 |
台 |
1489.00 |
包5 黑白复合一体机A4 |
A类黑白复合一体机 |
台 |
10199.00 |
包6 彩色复合一体机A4 |
A类彩色复合一体机 |
台 |
2384.00 |
包7 黑白复合一体机A3 |
B类黑白复合一体机 |
台 |
3729.00 |
包8 彩色复合一体机A3 |
B类彩色复合一体机 |
台 |
1816.00 |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产品前测、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样品参与产品测试,同时,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产品测试、资格审查的报名供应商可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及产品测试机型的供应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供应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的应答人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
2.2.2 本次只接受制造商或其全国唯一指定代理(制造商不直接参与报名的情况下)的报名。代理商报名时须提供制造商法人针对本次报名的唯一授权代理委托书,并签字盖章以证实其合法性。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名。同一代理不得同时代理多家产品同时参与比选。使用代理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1)采购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与采购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采购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与采购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3) 原厂商不直接对外销售,必须通过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采购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商参与采购时,应由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参与采购理由的说明文件,原厂商应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申请人作为唯一参与采购和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文件(代理授权书),并要求证明文件符合以下条件:
(1)授权代理的事项与采购项目一致;
(2) 原厂商承诺对代理商参与采购承担连带责任,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申请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3)代理授权的时限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4)原厂商与代理商名称准确无误,原厂商的签章真实有效。
2.2.3 原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金为外币,则按照注册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2.4 若报名厂商为原厂商,2014年至今在国内大型、跨地区行业或企业中激光打印类产品供货量超过10000台或金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2.5 若报名厂商为授权代理商,则该供应商2014年至今在国内大型、跨地区行业或企业中激光打印类产品供货量超过10000台或金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且所代理的原厂商2014年至今在国内大型、跨地区行业或企业中激光打印类产品供货量超过10000台或累计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2.6 参与报名的厂商或代理商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若未按采购公告第三条项目报名与比选文件的获取要求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应答文件将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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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比选文件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08月23日18时00分至2016年08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及应答。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 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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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答文件的递交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国职工之家酒店C座6层第17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启应答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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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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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邮编:100032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国际金融大厦D座5层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张彬
电 话:15116994163
传 真:(010)66426000
邮 箱:zhangbinbj@pta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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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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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加项 产品测试
本项目采用产品使用评审前测试的方法,应答产品必须经过产品测试,采购方将根据技术规范书要求,对产品功能及性能进行测试,未能通过产品测试的机型不得参与该产品所对应采购包的后续比选流程。供应商须承诺自愿接受样品送检,并承担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2016年9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接受送样)将测试产品送至指定地点。若不能按时送达、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样品、参与及配合测试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报名。
产品测试送样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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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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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移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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