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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部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2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皮鞋采购项目GZSW16146HG3043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部,招标编号:440000-201608-146001-0069,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部 的委托,对 全省法院皮鞋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46001-0069
二、采购项目名称:全省法院皮鞋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702,15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所投货物的生产或加工、制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营业范围,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②供应商注册登记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24日 至 2016年08月3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24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部 | 地址:广州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
传真:020-85110288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3号自编A1101、A1102、A1103、A1105、A1106、A1107、A1108、A1109 |
联系人:梁国贞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传真:020-83595411 | 邮编:51001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潘菊香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4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