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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内蒙古-呼伦贝尔 | 招标业主/代理: |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8.22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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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23,公告主要内容为:呼伦贝尔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通勤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呼伦贝尔,所属行业分类:租赁,招标代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SIE1601473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通勤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16014738)国内公开招标已经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供2台50座以上大巴车并保证行车安全,提供至少2名专职通勤车驾驶员。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合价(元) |
备注 |
1 |
2台车辆及2名司机通勤费用 |
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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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含盖2台通勤车2017年全年费用,总里程预计49200公里。 |
2 |
风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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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若有,请列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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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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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报价表包含服务所有项目报价,未在报价表内的项目视为免费。2、该次报价将作为以后年次续签合同的依据,根据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商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3、承包商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服务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
服务期限: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
付款方式:采用季度结算方式付款,每季度末由投标方与招标方负责人核对本季度用车量,盘点日常用车中所产生的考核总数,汇总后开具国税普通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按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本季度合同款。年度末第四季度投标方与招标方共同确认本年度用车总量,如未超出约定总数2%时,按投标总价核减考核金额为本年度承包总额;如超出约定总数的2%部分投标方另行结算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所提供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核合格;
3)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道路运营资格和经交管部门认定的经营范围的车辆;
4)所提供车辆依法足额投全部保险(车辆全险、承运人员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5)投标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3年内无不良记录 ;
6)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近三年(2013年-2015年)服务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特别注明:只接受网上售标。
购标时间: 2016 年8月19日 9:00至 2016 年8月26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网上购标(注:网上购表需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ibs2),上传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注:报名成功后请尽快完成标书款支付,报名截止时间后72小时内未完成标书款支付的单位视为放弃投标,报名失效。
(3)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4)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无法参与我公司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神宝能源公司生产调度指挥中心704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经在线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神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海拉尔分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神宝能源有限公司大厦703室)
邮编:021000
联系人:刘军、王义荣
电话:0470-8111766、8111765
邮箱:372858893@qq.com
招标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志明
电话:0470-6767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