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钢管及扣件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至纵二河路,西至路漕河,南至芦硕路,北至江山路。
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2044.7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71382.02平方米,地下面积20662.75平方米。本基地内设置三栋高层塔楼,其中西北侧及东南侧设置两栋办公楼,即T1楼,T3楼,其中T1楼总层数21层,裙房商业层2层,T3楼总层数14层,裙房商业层数2层;基地西南侧T2楼为商业楼,总层数15层,裙房商业层数4层;另设三栋多层商业建筑:S1-1楼、S1-2楼、S2-2楼,均为2层;配电站-1,配电站-2,垃圾房,均为1层,另设置一个地下车库,共10个单体。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时间(天) |
招标文件售价 |
备注 |
CLZL01 |
钢管 |
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项目 |
吨 |
2500 |
|
500 |
具体规格、租赁期限,交货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扣件 |
个 |
800000 |
300 |
丝托 |
个 |
10000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管扣件租赁资质(需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具备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8月26 日至 2016年8月2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 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上海芦潮港社区商贸中心项目部物资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现金购承租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2016年8月31日 9:30时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现金购承租,售后不退,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年 9月 2 日8:00至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2 日9:30,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芦潮港社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 日9:30,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芦潮港社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8000/logonAction.do)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芦潮港社区项目
联系人:司荣宾
电话:15944220506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 8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