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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15,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七台河【七台河】勃利县2016年市政工程项目,所属区域:黑龙江-七台河-勃利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SG0901G1601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 | SG0901G16017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08-15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8/15 8:4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8/15 9:00:00 |
报名地点 |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0451-82362805 | 联系人: | 闫佰新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勃利县2016年市政工程项目 | ||
建设单位: | 勃利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勃利镇内 | ||
招标范围: | 施工总承包 | ||
公告说明: | 勃利县2016年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901G16017 1. 招标条件 勃利县2016年市政工程项目已由勃发改字[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勃利县城镇建设管理处。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2016年市政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勃利镇内。 2.3建设规模:道路长度6410米人行道135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6年9月10日至2017年10月30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建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8)在项目所在地(勃利县)70公里范围内,自有沥青混凝土拌和站或有与沥青混凝土拌和站签订的沥青混凝土供货协议(注:投标企业购买文件时按前后顺序只接受第一个签订完供货协议的施工企业购买文件); 9)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1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3年(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道路改造项目),至少提供2份,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备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中需体现上述类似项目的建设内容。 3.2.2按照黑建招〔2012〕15号文件要求,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投标本项目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针对本项目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上报,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投标登记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请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新资质证书可不携带原件,仅携带复印件即可,若复印件的二维码不能扫描,将不予认可);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建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8)《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或截图(外省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 (9)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劳务合同、业绩要求中标通知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 (10)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造价员、安全员),以上小班子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劳动合同。 (11)《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12)省网报名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4.5投标人在登记时间内登记,如提供的文件不合格、不齐全等,将不予登记;待补正、补全后须重新另行排序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前,须登陆http://www.hljztb.com/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企业网上报名人员必须与投标时纸质文件中人员一致,否则为无效标,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1 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技术负责人除外)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专业。 投标人在招投标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不一致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7.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投标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勃利县城镇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楼 邮编:15009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82362805-8057 2016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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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2490 | ||
公告附件: | 2016年市政工程招标公告7.10 (1).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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