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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1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珠海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科技数字法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珠海-斗门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招标编号:440000-201607-146017-0021,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科技数字法庭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7-146017-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科技数字法庭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86,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数字法庭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六、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非所投主要设备(指:UPS主机、集中监控管理主机、服务器、高清庭审数字采编播控一体机)制造商的,需提供制造商(含制造商分支机构)直接出具的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与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评标现场核验或直接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至开标评标现场供评委查验,或者直接将原件编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4、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11日 至 2016年08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05(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二路108号 |
联系人:郭锦荣 | 联系电话:5788787 |
传真:5102230 | 邮编:5191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科技园建中路56、58号301单元 |
联系人:聂国斌 | 联系电话:020-85530826-668 |
传真:020-85520192-111 | 邮编:51066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万春 | 联系电话:0756-262539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