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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06,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延安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城市设计导则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延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城市设计导则
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城市设计导则组织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城市设计导则
二、采购项目编码:SXZJH-2016-ZB050
三、采购人: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延安市新区北区一期范围内编制基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城市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一期城市设计优化提升、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和新区色彩、风格分析学)
采购预算:744.48万元;
周期:45日历天;
六、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与经济补偿。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具有开户银行许可证;
6.有效的资质证书;国内公司必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外资公司必须在业界内有一定知名度,具有外资所在国行业协会资质证书,并在中国境内承担过类似项目,社会反响良好;
7.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2016年 8 月5 日至2016年8 月11 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延安市百米大道翟子沟二期新洲花园B区8号楼3单元102室;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十、报名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需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9 月1 日14 时30 分;延安市百米大道翟子沟二期新洲花园B区8号楼3单元102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延安新区》官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永江 联系电话:0911-8803301
代理公司: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 工 联系电话:1529115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