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青海招标网 > 黄南招标网 > 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黄南州司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8-03,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黄南黄南州法治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标段一,所属区域:青海-黄南,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黄南州司法局,招标编号:63000120160803225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黄南州法治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630001201608032257)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南州法治文化一条街工程项目已由黄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字[2016]263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南州司法局,现委托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黄南州 |
||||||||||||||||
(2)招标内容: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630001201608032257-01 |
标段一 |
设计 |
开始日期:2016年08月30日 结束日期:2016年10月30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03日至2016年08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6:30,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4.3备注:'招标编码:ZDZB201608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黄发改字[2016]2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黄南州司法局,资金来源为司法局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南州。 2.2建设规模:500米道路的法治宣传内容制作。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报名条件 3.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广告牌设计、广告牌制作资质的施工单位; 3.2企业要求:在本省具有固定的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信誉好,施工业绩突出,有法治文化建设项目施工经验的企业优先,上一年度发生重大事故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其他条件:报名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纳税证明,相应的技术人员材料原件,且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所有报名材料须附一份复印件,以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周六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南州司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地址按以下联系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传真:0971-8465408、15597675208 2016年8月3日'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8月25日 15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
■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
||||||||||||||||
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黄南州司法局 |
代理机构: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青海质量检验所六楼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杨工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0971-8465408 |
||||||||||||||
2016年08月0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