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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8,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石河子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石河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西格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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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疆兵团第八师144团洪沟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经八师水利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批准文号为石水字[2016]98号,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八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西格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八师144团。 建设规模:防渗改建渠道5条,总长13.137km,配套改造渠系建筑物12座,其中节制、分水闸5座,农桥6座,钢测桥1座。工程规模:二支干渠和洪沟水库引水渠规模均为中型,渠道工程级别均为4级;144团一支干渠、144团15斗下干渠及144团5连山下斗渠规模均为小型,渠道工程级别均为5级。 计划工期:2016年8月25日至2017年6月30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分为1个标段,施工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二支干渠分为2个标段;洪沟水库引水渠、144团5连山下斗渠分为1个标段;144团一支干渠、144团15斗下干渠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条件。施工标:投二支干渠、洪沟水库引水渠、144团5连山下斗渠施工一至三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条件;投144团一支干渠、144团15斗下干渠施工四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购买。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16年7月28日~8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发售地点:石河子市开发区东五路天富巨城鸿祥园7号楼301室,监理标及施工标每标段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日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石河子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第八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雷瑞朝 电话: 0993-201225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格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米利霞 电话:0993-7280186 1899501520 地址:石河子市开发区东五路天富巨城7-3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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