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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北京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7.27 | 截止时间: | 201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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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8,截止日期:2016-08-18,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仪征化纤用活性氧化铝PTA装置用活性氧化铝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160801-1009-1162-B1,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仪征化纤用活性氧化铝公开招标 所需PTA装置用活性氧化铝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801-1009-1162-B1
2.项目内容:仪征化纤用活性氧化铝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活性氧化铝\粒径12 QDT37 PTA尾气干燥 | 4.0 | 吨 |
2 | 活性氧化铝\粒径4.0-5.0 QDT37 动力氮气干燥 | 10.0 | 吨 |
3 | 活性氧化铝\粒径5.5-6.5 QDT37 动力氮气干燥 | 10.0 | 吨 |
4 | 活性氧化铝\粒径4.0-6.0 QDT37 PTA尾气干燥 | 40.0 | 吨 |
5 | 活性氧化铝\粒径5.0-8.0 QDT37 PTA尾气干燥 | 40.0 | 吨 |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08月31日,仪征化纤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2 近三年在PTA装置有良好的使用业绩(提供合同、发票或使用报告等凭证)。
6.3 承诺本次招标物资在仪征化纤PTA装置中使用时间不低于2年。
6.4 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质量证明文件(投标人出厂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报告)
6.5 提供原材料采购清单和合格分供方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7月27日17时至2016年08月03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4.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8日09:30时
15.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8日0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方源金陵大厦11层中石化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6年08月18日09:30时前与舒春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王兵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说明:一、投标说明: 1、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2、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可通过单位账户支付。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3、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线上支付"至中金系统。若采用电汇等其他支付方式,须提前发邮件至南京招标中心wzshucj@sinopec.com,邮件回复“同意”后方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 4、投标文件按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书最后一页)、U盘3包分别密封。各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其中U盘数量一个,内装所有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正本和技术标文件正本,报价料表(如需要))盖章后扫描生成的PDF格式电子版,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标书费发票原则上在开标现场发放,请投标人代表凭授权书及身份证在开标现场领取。中标服务费发票和开标现场未能发放的标书费发票会以快递方式寄出,请投标人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中认真填写联系地址及相关信息,如因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发票投递不达或丢失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担心快递风险要求自行上门领取发票的,请提前发邮件与招标中心联系人联系。增值税发票应及时入账,如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无法抵扣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如投标咨询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之联系。 【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shucj@sinopec.com邮箱。】 二、重要商务条款: 1.近一年标的物在招标人装置有使用业绩的中标人,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批结算付款; 2.近一年标的物在招标人装置无使用业绩的中标人,先与中国石化使用企业签订技术协议,试用考评合格后,签订框架协议,货到验收合格后分批结算付款。 3.首次供货中标供应商,需按招标人新剂准入要求履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和试用程序,如经技术交流,产品无法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或试用后经过评价不合格,则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履行自动终止,因技术交流或试用不合格导致框架协议无法履行,不纳入违约范围。 4.HSE要求:中标人须确保在购销、加工、包装、存储、运输等过程中遵守HSE(安全、环保、健康)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标的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前的所有安全、环保、健康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5.HSE要求:对于使用后废弃包装物招标人有明确处置要求的,中标人必须回收,并保证运输、储存及处置符合HSE(安全、环保、健康)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安全、环保、健康)的相关要求。 6.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如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取消该标的物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19.其他重要要求:如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则其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违约相应责任。。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舒春疆
电话:025-86486184
电子邮箱:wzshucj@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王兵
电话:13952565522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