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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7,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西安平利县长安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西安-长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平利县长安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长安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工程已由 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社会(201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利县长安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2016年薄弱学校专项改造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平利县长安镇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中心小学院内 。
2.2工程规模:新建三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91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120天 。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项目估算价:15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6年 7 月 27 日至 2016 年 8月 02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时(节假日除外),在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之内),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 8日18 时00分,地点为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邮 编: 725500
联 系 人: 梅东玮
电 话: 13289155288
平利县长安镇中心小学
2016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