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新疆招标网 > 阿勒泰招标网 > 正文
新疆阿勒泰2016年福海县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海镇无物业小区维修改造(一标段)、华韵小区道路建设项目
所属区域: | 新疆-阿勒泰-福海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7.2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23,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阿勒泰2016年福海县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海镇无物业小区维修改造(一标段)、华韵小区道路建设项目,所属区域:新疆-阿勒泰-福海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福海县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海镇无物业小区维修改造(一标段)、华韵小区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福发改基备案【2016】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海县鑫源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农发行贷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年福海县南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福海镇无物业小区维修改造(一标段)、华韵小区道路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福海县县城
2.3 建筑规模:华韵小区等片区维修改造
2.4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600万元
2.5计划工期: 71 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10月29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根据(建市【2014】159号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需持有福海县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证明。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工程量清单报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6日1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7月27日至 2016年7月3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 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行署旁
邮 编:836500
联 系 人:魏超
电 话:1871991081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路(兵团)支行
账 号:30704801040007866
2016年7月22日
关键字:道路,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