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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19,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青岛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防水材料-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项目(重新招标),所属区域:山东-青岛,所属行业分类:地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7/19 |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防水材料-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项目(重新招标) | ||
工程地点: | 青岛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融资 | 出资比例: | / |
招标工程类型: | 设备材料采购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999102万元 | 工程造价: | 11743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59.97公里 |
计划文号: | 青发改投资审[2015]118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字第370200201601025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3702020610931082014stF030996 | 绿色通道编号: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00201603159901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地铁一号线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迟延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58625281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地铁一号线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迟延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58625281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苏石磊、张文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668625、85722157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370202061093108201402F030177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 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防水材料-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供货,具体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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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所投防水材料的生产制造商; 2、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检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防水卷材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具有带CMA标识的预铺式非沥青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型式检验报告; 4、申请人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 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和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申请人可同时对7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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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地铁工程预铺式非沥青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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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九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 4.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项目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