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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19,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操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安康-汉滨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操场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6]4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校园内。
2.2工程规模:硬化操场4150.95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20天。
2.4招标范围: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操场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
2.5项目估算价:90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在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802室)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等证件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18时00分,递交地点为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802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三秦都市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 地 址: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802室
邮 编: 725000 邮 编: 725000
联系人: 王校长 联系人: 余女士
电 话:15991328571 电 话: 0915-3201508
汉滨区大同镇溢河小学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