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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奉节县奉节县朱衣人民法庭第四人民法庭

2016-07-06 18:56:1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重庆-奉节县 招标业主/代理:  奉节县人民法院/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6.07.06 截止时间:  2016-7-29

摘要:本公告受奉节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06,截止日期:2016-7-29,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奉节县奉节县朱衣人民法庭第四人民法庭,所属区域:重庆-奉节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奉节县人民法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朱衣人民法庭(第四人民法庭)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发改投[2014]27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奉节县人民法院,资金来自国家政法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奉节县朱衣人民法庭(第四人民法庭)。

2.2建设地点:奉节县五马镇厂河村8社。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98.38平方米,采用框架结构,共3层,建筑高度为10.90米,总投资约500万元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给排水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为防止投标报价时恶意低价报价,实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度,其方式如下:

4.1 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缴纳金额: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不足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差额超过最高限价10%的,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实际差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开户行: 建行奉节支行营业部 ,账户: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账号: 50001243600059168168 ,交款时注明“交奉节县人民法院朱衣法庭”),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4.4 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工期×延误天数;

4.6 合同备案: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施工合同和县交易中心鉴发的中标情况确认书到县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合同备案表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5.投标保证金

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对有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给招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6  日起,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6年 7 月 11  日17时 00 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应于2016年  7 月 12  日17时 00分前在《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jyzx.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  月 29  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奉节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奉节县人民法院

地  址:奉节县鱼复街道永安路156

联系人:候老师、马老师

电  话:023-81760818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5.10-6

联系人:李中信

电话:023-67721308  13658358358


关键字:其他,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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