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7-0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塔城CTC13合同:塔城市河道治理项目,所属区域:新疆-塔城-塔城,所属行业分类:河道治理,招标编号:0716-1620XJ23027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6月30日
招标编号:0716-1620XJ230271
1.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新疆塔城边境城镇发展项目(3263-PRC)项下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塔城市水利局(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CTC13合同:塔城市河道治理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7个月。
3.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于2016年6月30日起每日(节假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查阅购买招标文件。
5.潜在投标人应关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四条关于资格和利益冲突的规定。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如下,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1)、历史财务状况:提交过去三(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最低要求】投标人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应为正值。
(2)、年均营业额:根据过去三(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营业额为人民币1.5亿元。
(3)、财务资源:投标人应明示其财务能力,如流动资产、未抵押的固定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财务资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以示其能够满足:(1)人民币180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以及(2)本合同和其他已有承诺的现金总量要求。
(4)、一般经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五(5)年(2011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的作为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且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5)、特殊经验:(1)至少在过去五(5)年里(2011年8月2日-2016年8月2日),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一(1)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次的参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实质上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所要求的其他特征。
7.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并支付每个合同人民币15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或者直接汇款:工商银行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200 0537 0902 2105 773。如需邮购,请每套另加10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将采用 快递 方式寄送。邮寄过程中若发生丢失或迟到,招标代理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8月2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招标公告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所有投标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9.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网》、《新疆经济报》、《塔城日报》、《亚行网站》上发布。
10.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购买地址:
(1)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216-2室,100044,联系人:许中原先生,电话:010-88821752。
(2)五矿招标新疆项目部,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9号时代广场C座19A层L号,邮编:830063,联系人:吕臣先生,电话:0991-8820539
地址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 新疆儿童发展中心10层“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三:开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 新疆儿童发展中心10层“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