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山东招标网 > 枣庄招标网 > 正文
摘要:本公告受枣庄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枣庄国际学院中央空调采购,所属区域:山东-枣庄,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枣庄正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枣庄学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枣庄学院国际学院中央空调采购招标公告 | ||||||||||||||||||||||||
2016-005409-0402-016 | ||||||||||||||||||||||||
277000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枣庄学院国际学院中央空调采购 已由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枣发改行审(201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庄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枣庄学院国际学院中央空调采购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院内,建筑面积12097m2,合同估算价230万元,计划供货、安装总工期70日历天(以进场日期为准)。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为空调系统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2、投标人须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且取得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准有在建工程,如不符合要求,将被取消其资格,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托管等方式进行管理 。6、投标人在枣庄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提供原件 | ||||||||||||||||||||||||
4.投标报名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工作时间报名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受理区(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财政局北);联系电话:0632-8252191 节假日期间报名地点:枣庄正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书香花苑沿街门市(东)四楼)。联系人:孙婷、王敏,联系电话:0632-3697788,13475212093。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1)制造商需提供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 (2)代理商需提供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单一品牌)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③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原件;④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报名。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时间: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2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00分。 2、地点: (1)工作时间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受理区(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财政局北);联系电话:0632-8252191 (2)节假日期间地点:枣庄正大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书香花苑沿街门市(东)四楼)。 联系人:孙婷、王敏,联系电话:0632-3697788,13475212093。 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4、图纸押金:2000元/每套,中标人不退,未中标企业凭押金条退款,图纸损坏页数不完整都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3开标室(枣庄市新城区民生路财政局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枣庄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