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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马连洼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22,截止日期:2016-7-12,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京密引水渠公共绿地改造工程(小清河-天秀路)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马连洼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GFTC16P26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京密引水渠公共绿地改造工程(小清河-天秀路)
项目编号:GFTC16P261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马连洼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289044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33939
批复预算金额:¥3,823,917.5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采购数量:京密引水渠公共绿地改造工程(小清河-天秀路) 一项
采购用途:京密引水渠公共绿地改造工程(小清河-天秀路)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京密引水渠公共绿地改造工程(小清河-天秀路)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8日,每天9:00—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由购买人支付。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2日13:00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13: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7号楼三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孙志明 马超
联系方式: 15101187553 010-82233939-8062
备注:购买文件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