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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6,截止日期:2016-,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江津江津区滨江新城公共设施交巡警和派出所项目装饰装修和环境工程施工,所属区域:重庆-江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滨江新城公共设施(派出所项目)和江津区滨江新城公共设施(交巡警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滨江新城(2015)6号和津发改滨江新城(2015)5号进行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业主多方式自筹。本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和环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江津区滨江新城公共设施(交巡警和派出所项目)装饰装修和环境工程
2.2工程地点:江津区滨江新城
2.3工程规模及内容:交巡警项目建筑面积为2552.85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约为1556.42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为986.43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2F,最大建筑高度8.3米。派出所项目建筑面积为3788.84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约为2492.03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为1288.81平方米,最大建筑层数3F,最大建筑高度12.7米。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室内给排水工程(含卫生器具),照明工程(不含配电箱),弱电工程(智能化),楼地面及天棚工程,内墙装修工程(不含抹灰),卫生间、厨房、洗衣房装修工程(不含防水层),室内门、窗工程(室内LOGO字体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及硬质景观、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开工并竣工验收,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6年6月 16 日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om)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7月 11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津区滨江新城清栖路599号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总商会大厦16楼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人: 叶老师
电 话:15223019518 电 话:13609421502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