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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鞍山热风炉烘烤器 焦炉煤气流量0~1000Nm3/h;助燃空气流量500~100,所属区域:辽宁-鞍山,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 采购的AB201606162571:热风炉烘烤器 焦炉煤气流量0~1000Nm3/h;助燃空气流量500~10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二、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热风炉烘烤器 焦炉煤气流量0~1000Nm3/h;助燃空气流量500~100交货时间:至2016年06月30日 货物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表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对投标人资质的具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2、认证体系要求: (1)质量体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 (2)环境体系:通过ISO14000环境认证/通过ISO14000环境认证不要求; (3)安全体系:通过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通过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不要求。 3、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 4、供货业绩要求:有近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如,年钢产量1000万吨以上大型知名钢铁企业供货业绩或冶金行业相关业绩等)。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鞍钢炼铁总厂现场(鞍钢主厂区)及时服务、维修。 7、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8、中标供应商必须到现场进行工况和图纸确认。 (二)、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投标方(公司)概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2、提供ISO9000质量认证证书等。 3、提供符合供货业绩要求的近年产品销售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4、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必须要加盖公章。 (三)、投标说明 1、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40天 。 2、本标件付款方式为:货交齐验收合格并取得全额增值税发票挂帐十个月后付款。 3、招标技术要求详见《烘烤器招标明细》及烘烤器公开招标采购相关要求。 4、本次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货物由专车送到鞍钢炼铁总厂使用现场。 5、本次采购评标方式为最低价评标法,标底价格作为评定标的参考,本次采购不需要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6、本标件设备备件要求质保期为交货后18个月。 (四)、其它事宜 1、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 2、出卖人必须按交货期完成合同产品,按买受人需求送货。 3、本次公开招标采取供方资格预审方式(资料预审、现场后审)。 4、招标公司成立的评审小组审核各投标方的企业资质、产品业绩等资质、投标产品/型号的技术符合性等事项。 5、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拟在中标后将非主体、非关键部分进行分包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06-16 09:00:00至2016-06-24 0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bid.ansteel.cn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06-24 09:00:00。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申请人应确保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鞍钢招标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八、 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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