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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郴州出口加工区惠园廉租房、白鹭信息产业园消防改造工程
所属区域: | 湖南-郴州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6.6.15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郴州郴州出口加工区惠园廉租房、白鹭信息产业园消防改造工程,所属区域:湖南-郴州,所属行业分类:廉租房,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出口加工区惠园廉租房、白鹭信息产业园消防改造工程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郴加招核[2016]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郴州高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州出口加工区惠园廉租房、白鹭信息产业园消防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郴州出口加工区惠园廉租房、白鹭信息产业园;
2.3规 模:惠园廉租房、白鹭信息产业园13万㎡廉租房、厂房消防设备设施改造;
2.4 招标控制价:¥9700000.00元;
2.5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郴州出口加工区惠园廉租房、白鹭信息产业园消防改造工程(详见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 6 个月(2015年12月-2016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并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及整个施工过程不得更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及郴建发[2014]71 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0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6月15日~2016 年6月19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诚信管理手册》;⑦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⑧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其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近六个月(2015年12月-2016年5月)的网上可查询的社保缴费凭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验原件留复印件)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报名将会被拒绝;
6.2湖南省外的建筑企业报名时请先按湘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登记备案手续;
6.3因本项目实际情况,所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需派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到施工现场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报名时务必携带公章。
6.3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 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
关键字:廉租房,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