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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云南-大理-大理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6.14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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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大理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大理海东新区与大丽铁路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钢材、水泥等物资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大理-大理,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采购业主: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方式 |
交货时间 |
包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
1 |
钢筋 |
HRB400Φ12 9M |
KM-GJ-01 |
吨 |
1280.5 |
公开招标 |
2016年7月-2016年12月 |
2000 |
5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和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15年以来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盘条、圆钢、螺纹钢各一份。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列入中铁二十五局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6.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可以代理或经销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生产厂、代理商或经销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明书复印件、检验报告、资格声明、承诺函等所有资料在正本中均应彩色装订(保留原件色彩),需加盖公章处应为鲜章(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
2 |
钢筋 |
HRB400Φ14 9M |
吨 |
130.5 |
||||||
3 |
钢筋 |
HRB400Φ16 9M |
吨 |
362.6 |
||||||
4 |
钢筋 |
HRB400Φ20 9M |
吨 |
73.6 |
||||||
5 |
钢筋 |
HRB400Φ22 9M |
吨 |
8.64 |
||||||
6 |
钢筋 |
HRB400Φ25 9M |
吨 |
314.82 |
||||||
7 |
钢筋 |
HRB400Φ28 9M |
吨 |
565.2 |
||||||
8 |
钢筋 |
HRB400Φ32 9M |
吨 |
605. |
||||||
9 |
钢筋 |
HRB400Φ8 |
吨 |
3.42 |
||||||
10 |
钢筋 |
HRB400Φ10 |
吨 |
241.08 |
||||||
|
|
合计 |
吨 |
3585.3 |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方式 |
交货时间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
11 |
水泥 |
P.O 42.5散装 |
KM-SN-02 |
吨 |
6490 |
公开招标 |
2016年7月-2016年12月 |
2000 |
4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日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 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水泥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且2013年和2014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平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和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5年以来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碱含量指标)。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须提供2013至2015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色扫描件等不少于3份);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列入中铁二十五局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方式 |
交货时间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
12 |
粉煤灰 |
Ⅱ级 |
KM-FMH-03 |
吨 |
1900 |
公开招标 |
2016年7月-2016年12月 |
1000 |
2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分选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代理商2013年和2014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平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和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2015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TB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2013至2015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色扫描件等)不少于3份。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五局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或有效合同);代理商投标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资料均须加盖授权人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方式 |
供货时间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
13 |
高效减水剂 |
KDSP-1 |
KM-JSJ-04 |
吨 |
31 |
公开招标 |
2016年7月-2016年12月 |
500 |
1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聚羧酸系减水剂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速凝剂年产量不低于3万吨,并提供 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2013年和2014年综合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和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减水剂具有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2015年以来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减水剂同时需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J1155-2011)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须提供2013至2015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原色扫描件等不少于3份)。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列入中铁二十五局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7.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4 |
减水剂 |
FDN-440W缓凝高效 |
49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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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方式 |
供货时间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 标 人 资 格 条 件 |
15 |
工字钢 |
I56a Q235A |
KM-XG-05 |
吨 |
153.21 |
公开招标 |
2016年7月-2016年12月 |
500 |
1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8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和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年以来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三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列入中铁二十五局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钢厂产品进行投标,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
16 |
工字钢 |
I32a Q235A |
153.88 |
|||||||
17 |
钢板 |
15mm |
16.25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方式 |
供货时间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8 |
声测管 |
Φ60mm*3.5mm |
KM-SCG-06 |
吨 |
76.4 |
公开招标 |
2016年7月-2016年12月 |
1000 |
2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声测管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声测管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声测管不限定钳压式或螺旋式,但厂家必须都能生产并满足项目使用需求。 2.包含声测管配套顶盖、密封圈等所有配件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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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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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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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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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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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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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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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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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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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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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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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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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