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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津市市药山镇三岔路居委会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2016-06-14 02:40:4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湖南-常德-津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6.6.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常德津市市药山镇三岔路居委会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常德-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药山镇三岔路居委会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2016]36号文件核准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于专项资金及本级自筹。招标人为津市市药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GSG-ZB-20160717、交易编号:JSGC2016-46 2.2 项目名称:津市市药山镇三岔路居委会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3 建设地点:津市市药山镇三岔路居委会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削方挖运土方2.283万方、截水沟长390米、排水沟长710米、挡土墙280米、绿化面积8370平方米、弃土场整治面积3000平方米等;总投资金额约203万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8 招标范围:土方、排水、绿化工程等施工(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且须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 3.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中专及以上学历;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标准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6月13日到2016年6月17日每天0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津市市人民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2 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检验(资质等级证书可不提供原件),留存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应有的资料缺少一项或出现一项错误均不予报名。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025789.00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下四个账户中任选一个): 1、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4300 1592 0680 5250 024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津市支行 2、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908 0773 2910 0016 945 开 户 行:工行津市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3、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8602 0321 0000 0027 3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支行 4、账户名称:津市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9430 0501 0002 9000 11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人民路支行 (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津市市药山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津市市药山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7月1日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3)请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
关键字:工程,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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