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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兴海县农牧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海南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2016年海南州兴海县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南-兴海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兴海县农牧局,招标编号:青招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2016年海南州兴海县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6-052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改委以青发改农经【2016】199号、青发改投资【2016】316号及青海省农牧厅以青农函【2016】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办公室以青三江源办【2016】101号文核准,招标人为兴海县农牧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垫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鹰架和鹰巢架的制作及安装、毒草防治(100万亩)药剂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子科滩镇黄清村、青根河村、中铁乡恰青村采购招鹰架630座、鹰巢架143座(包括安装、长短途运费);
二标段:温泉乡南木塘村、赛什塘村、龙藏乡浪琴村采购招鹰架611座、鹰巢架173座(包括安装、长短途运费);
三标段:子科滩镇、河卡镇、曲什安镇、龙藏乡、唐乃亥乡、中铁乡采购7千万毫升防治药剂及100万亩毒草防治(包括长短途运费、安装费及100万亩毒草防治费用);
2.2 建设地点:兴海县子科滩镇、曲什安镇、温泉乡、龙藏乡、唐乃亥乡、中铁乡、河卡镇等;
2.3 交货期:按合同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至二标段: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商,提供加工制作相关货物(鹰巢、鹰架)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三标段: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或者药品一级代理商,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三证,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及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详见《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www.qhcxzb.com)门户网站中招标文件发售通知栏;
4.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日报》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www.qhcxzb.com)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农牧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业务联系人:李巍、权梁家
电话/传真:0971-6118368
开 户 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00069945805035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