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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已经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2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二标段:长春龙嘉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对本项目进行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及排迁设计等工作;
二标段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176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186m2,地下建筑面积约33583m2,地上一层,地下两层;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5勘察、设计周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1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初步设计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内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测试监测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给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一标投标申请人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二标段投标申请人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及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6 月 12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招标部(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开户许可证;
(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 月4 日13:30 时,地点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静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城开集团
联系电话:18143027356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 系 人:张晶晶、李群
联系电话:0431-89618211-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