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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排烟内筒和
摘要:本公告受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6-04,截止日期:2016-7-14,公告主要内容为:呼和浩特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排烟内筒和,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烟囱,招标代理: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排烟内筒和内烟道钛钢复合板材料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6/3 16:4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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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排烟内筒和内烟道钛钢复合板材料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排烟内筒和内烟道钛钢复合板材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排烟内筒和内烟道钛钢复合板材料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排烟内筒和内烟道钛钢复合板材料项目
项目概况:金山热电厂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300MW,每台机组配有一套烟气脱硫装置,#1机组脱硫装置2009年1月通过168试运行,#2机组脱硫装置2010年5月通过168试运行。2013年4月,金山电厂又对两台机组脱硫装置进行增容提效改造,脱硫效率不小于96%;同年进行了低氮燃烧器和脱硝的改造。
2015年12月11日环保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能源局联合下发了环发[2015]164号《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鉴于目前环保排放标准提高,现有脱硫系统性能已经不能满足烟囱入口尘、SO2 、NOx超低排要求,因此提出本次改造,可研已经完成,根据可研的要求对烟囱内筒进行钛钢复合板防腐改造。
2016年05月,陕西中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受托承担了本工程210/7.0m“砖套筒式”烟囱湿法脱硫防渗防腐改造的设计工作。
三、招标内容
3.1招标范围:新增置换的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等结构的材料选用要求、布置尺寸和相关设计说明等均详见本工程《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2号2×300MW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施工图》,分册编号为JG1601S-T0101。
排烟内筒高度为213m,等直径圆环柱体型式,内直径为7.0m;排烟内筒与内烟道在▽9.20~▽20.00m范围(相对于烟囱±0.00m标高)连接,接孔尺寸为4.0m×10.8m(高度)。
内烟道与外接烟道在▽8.10~▽17.10m范围(相对于烟囱±0.00m标高)连接,接孔尺寸为4.8m×9.0m(高度)。
▽±0.00~▽9.00m范围的排烟内筒处于烟囱导流板以下,不与烟气直接接触,选用碳素结构钢材料,厚度20mm。
▽9.0~▽213. 0m范围的排烟内筒与烟气直接接触,选用由碳素结构钢和钛板组成的钛钢复合板材料;碳素结构钢板的厚度分别为20、18、16、14和12 mm,钛板的厚度1.2mm。
碳素结构钢钢材选用Q235B牌号,钛板材料选用TA2牌号。
钛钢复合板材料选用爆炸-轧制方法复合的产品,产品代号为BR2;制作完成的排烟内筒、内烟道和导流板材料,钛板层在内侧表面,将与烟气直接接触。
3.2材料规格:新增置换的排烟内筒钛钢复合板材料共分四种规格,分别为20mm+1.2mm厚、18mm+1.2mm厚、16mm+1.2mm厚、14mm+1.2mm厚和12mm+1.2mm厚。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四、工期
材料供货工期: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提供第一批,随后在70天内全部供完。具体的材料交货顺序按招标方提供的排版订货图确定,招标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要求投标方调整供货顺序,投标方应给予配合;并必须满足现场的施工进度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有不良记录;
5.5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对本工程所供材料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法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招标方优先考虑钛钢复合板材料全过程产业链齐全的生产单位。
(2) 近5年具有至少已在10个电厂中,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至少2000万以上。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要有自主复合板扎机和爆炸工艺及相关手续(爆炸许可证)。
(6)制造厂家要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厂家有效授权,并提供近5年代理300MW及以上机组烟囱钛钢版复合板供货业绩。
(7)投标人应拥有投标产品的技术知识产品,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1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应拥有投标产品的技术知识产品,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投标人所供设备需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和所投产品的服务认证证书。
(7)近5年具有至少已在10个电厂中,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8)出具基本开户银行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9)要有自主复合板扎机和爆炸工艺及相关手续(爆炸许可证);
(10)制造厂家要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厂家有效授权,并提供近5年代理300MW及以上机组烟囱钛钢版复合板供货业绩。
(11)近三年有审计资格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nmgjn.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新蒙 联系电话:0471-6223451张全海 联系电话:0471-330573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内蒙古能源发电物资供应公司一楼101室
联系人:杨丽卿 联系电话:0471-6537863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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