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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新疆叶河阳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5-2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喀什6000吨果蔬产后处理保鲜库项目工...,所属区域:新疆-喀什,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新疆叶河阳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疆叶河阳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吨果蔬产后处理保鲜库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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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叶河阳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吨果蔬产后处理保鲜库项目(工程监理)已由第三师援疆办以师援办发【2016】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新疆叶河阳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援疆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一团五连。 2.2 建设规模:新建储藏量3000吨保鲜库2座,单座保鲜库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保鲜库总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新建库房2座,单座库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库房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配套设备,包括保鲜库设备、包装品库设备、叉车、搬运车、货架、仓储保鲜库等工程的监理。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新建储藏量3000吨保鲜库2座,单座保鲜库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保鲜库总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新建库房2座,单座库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库房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配套设备,包括保鲜库设备、包装品库设备、叉车、搬运车、货架、仓储保鲜库等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安装进行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年2016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第三师党校援疆楼17楼D座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兵团政务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第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叶河阳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叶河阳光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陈刚 电 话:1313998598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甲级资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第三师党校援疆楼17楼D座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黄翠 电 话:0998-2305194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9. 公告日期:2016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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