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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石河子开发区东幸福路(东七-路桥公司)、东六路(北一-北三路)机动车道改造工程
所属区域: | 新疆-石河子 | 招标业主/代理: | 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04.2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4-2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石河子石河子开发区东幸福路(东七-路桥公司)、东六路(北一-北三路)机动车道改造工程,所属区域:新疆-石河子,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开发区东幸福路(东七-路桥公司)、东六路(北一-北三路)机动车道改造工程已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石经开经发[20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东幸福路(东七-路桥公司)、东六路(北一-北三路)机动车道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幸福路(东七-路桥公司):978米;东六路(北一-北三路):1005米;合计:1983米
2.4 结构类型: 沥青混凝土路面
2.5 工程计划投资额: 万元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资质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本工程工期紧,故本次道路工程招标中标单位不允许兼中兼得,一个中标单位不能同时中两个及以上标段。评标按顺序进行评审,中标单位不得任选。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1日19时止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开发区政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高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 邮编:832000
联系人:杨长根 联系人:郑玲、柳叶
电话:13779598677 电话:15909932531 14709932629(办)
2016年4月26日
关键字:工程,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