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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4-22,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西宁大通县大哈门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措施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西宁-大通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采购业主: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编号:青海禹龙公招(工程),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开标地点: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
(大通县大哈门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水利措施)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大通县大哈门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措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 |
大通县大哈门灌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措施) |
2、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禹龙公招(工程)2016-006号 |
3、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4、采购控制价 |
272.76万元。(财政260.54万元、投工投劳12.22万元) |
5、项目分包个数 |
1个 |
6、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7、各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近五年完成过两项类似项目的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4月22日 |
9、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10、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投标人必须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
11、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1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 |
1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持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14、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 |
15、开标时间 |
2016年5月18日下午15:00 |
16、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 |
17、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971-2726661 |
18、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人:巩先生 电 话:0971-6161270 传 真:0971-6161270 |
19、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西宁市青年巷支行 |
20、收款人 |
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
21、银行账号 |
105023078545 |
22、其他事项 |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cgp-qinghai.gov.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
23、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大通县财政局 |
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