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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互助县丹麻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4-21,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东互助县丹麻镇零星工程施工企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东-互助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互助县丹麻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HRFW(,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招标公告
(互助县丹麻镇零星工程施工企业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RFW(公招)2016-04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建村【2012】189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互助县丹麻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工程施工企业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主要招标内容:选定互助县丹麻镇索卜滩村、哇麻村零星工程施工企业
2.3服务期限:2016年11月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实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需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度)具有三个(含三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有效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2013-2015年度)具有三个(含三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有效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等资料复印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青备案登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20 日至2016年4 月 2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25号万方城11802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4小时 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5 月 10 日 9 时30 整,地点为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25号万方城118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互助县丹麻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25号万方城11802室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柳女士
电 话:0971-4320054
传 真:0971-5502541
邮 箱:sxhrqhfgs@163.com
收款单位: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0601201000093536
2016 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