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4-1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丽水金丽温、龙丽丽龙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三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丽水,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丽温、龙丽丽龙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三期)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景分公司,招标人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对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要是针对金丽温、龙丽丽龙及龙庆高速公路的通信、监控、隧道、收费及照明等系统的升级改造工程的施工监理。
2.2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合同段,即:
J1监理合同段:
监理内容:承担本项目全路段中的金丽温、龙丽丽龙机电系统升级改造(三期)综合改造项目、2016年浙南板块照明节能改造项目和2016年浙南板块照明节能改造项目(EPC)等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为:1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为5个月,试运行阶段监理为6个月。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J1监理合同段: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对投标人的其他强制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附表,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需监理的2016年金丽温、龙丽丽龙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中标单位或第一预中标单位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控中心1#楼212室(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富岭乡齐村高速公路出口处)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提供双面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在2016年5月 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江干区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1楼)。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cncico.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江干区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1楼
邮政编码:310020 联 系 人:周松浩
电 话:0578-2973078 传 真:0578-2973078 297300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和平路65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 系 人: 刘未
电 话:0578-2028308 传 真: 0578-2028502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