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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尖扎县水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黄南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尖扎段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黄南-尖扎县,所属行业分类:防洪工程,招标代理: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采购业主:尖扎县水利局,招标编号:2016-YL-00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尖扎段)
施工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16-YL-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黄河干流防洪工程(尖扎段)已由青水规[2015] 451号文予以批复,工程总投资为9200万元。招标人为尖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尖扎县马克唐镇、康杨镇、坎布拉镇、昂拉乡、措周乡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工程共布置防护段8处干流防护和1处支沟防护,干流防护18.10公里,支沟口新建防护岸0.41公里,提灌站防护7座的施工。本次招标分为9个标段,具体如下:
1标段: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环境监测措施水质保护施工期监测、环境保护仪器设备及安装
2标段:水保工程措施:主体工程防治区、临时施工道路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弃渣场、水保植物措施:主体工程防治区、临时施工道路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弃渣场。
3标段:办公用房及护堤房84平方米、车库仓库40平方米、生活文化福利、室外工程、水尺8个、照相机1台、电脑3台、工具车1辆、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及安装工程。
4标:坎布拉镇牛滩村段和坎布拉镇红旗村段新建黄河干流护岸5.13 km进行防护;
5标:康杨镇康杨大桥段措周乡烂泥滩村段新建黄河干流护岸3.14 km进行防护;
6标:康杨镇格曲村及措干口村段需要新建护岸2.71 km进行防护;
7标:马克唐镇解放村段对3.2 km进行防护;
8标:马克唐镇段对2.2 4 km河道进行防护;
9标:昂拉乡羊江村段新建护岸1.68公里;昂拉如什其沟沟口新建0.42 km护岸进行防护;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3月25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18年3月2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施工业绩。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施工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3月18日上午9:3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尖扎县水利局
地址:尖扎县马克堂镇黄河路97号
联系人:南先加
电话:0973-873262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6161270
传真:0971-6161270
财务室电话:0971-6161257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010000000018980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