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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 广东-汕头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6.2.18 | 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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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2-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汕头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汕头分公司2016年同步课堂业务平台技术维护服务项目_比选,所属区域:广东-汕头,所属行业分类:移动,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以下简称“需求方”、“采购人”)就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汕头分公司2016年同步课堂业务平台技术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0210020160025)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单位参加比选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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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及目标同步课堂业务是“和教育-增值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教育”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步课堂业务的发展对“和教育”整体收入增长起到至关重要作用。我司同步课堂业务用户近两年呈规模化增长,用户使用同步课堂业务平台,对平台产生运行压力,造成平台不稳定情况时而发生,现计划引入平台维护服务商对同步课堂业务平台进行技术支撑、维护,并为平台提供系统升级服务,从而为用户使用提供良好服务,以满足快速增长的业务需要。 1.2.项目范围“同步课堂”是基于“移动网+互联网”双网服务的家校协同教育产品,是教师、学生、家长互动教学与交流的平台。它将“和教育”单一手机短信告知的传统服务,拓展为手机短信提示与课堂教学、课外学习、课后辅导有机结合的“信息服务+教学服务”的教育主战场应用服务。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驻点及远程支撑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中选方须在汕头配置本地驻点支撑人员,在紧急或重大故障时本地驻点人员无法快速定位解决的情况下,中选方应提供远程技术支撑服务,以保证服务的质量。现场驻点服务分为日常支撑服务和值班监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项目服务需求》。 1.3.项目预算:“同步课堂”业务平台的支撑维护费按照业务收费用户数量进行结算,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83元/用户/月。项目采用签订框架合同形式,按业务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不含税总价为1881950元。 1.4.项目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1.5.项目实施地点:汕头市。 1.6.框架采购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中选方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选方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中选方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并需在应答文件中提交承诺书(格式见应答文件)。如应答方不同意此条款,则应答方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比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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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答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的合法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成立期限不低于24个月(截止至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盖公章)。 2.2.应答方须具备同类业务平台的支撑及维护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3.应答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无法通过国税登记证副本识别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应答,须提供企业章程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2.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比选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并提供2014年或2015年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纳税流水证明)或者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或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2014年或2015年“完税证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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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报名与比选需求文件的获取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02月18日18时00分至2016年0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百元(¥500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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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答文件的递交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3月01日09时00分;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2楼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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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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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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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广东汕头金砂路117号全球通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2楼会议室 报名审核购买联系人:梁女士 报名审核购买联系电话:15819005070 联 系 人:陈业锐 联系电话:13924445633 电子邮件:13924445633@139.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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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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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加项
9.1本项目要求对应答方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核:(需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ES平台)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盖公章)。 (3)供应商使用须知(需盖章签名)(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购买比选文件登记表(需打印后填写并扫描)(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注:关于报名资料上传至ES平台:点击【供应商扩展信息】-【资质信息】-【增加】进入供应商资质信息维护页面。填写供应商相关资质名称、资质类别,并附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扫描件,点击【保存】提交。 9.2应答方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1)应答方报名参与本项目,需按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应答方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需求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应答方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答方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 (3)应答方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请务必按本公告3.2内容要求进行操作,同时通过下列形式,向代理机构缴交标书费;A. 银行电汇:在2016年2月18日18时00分前将汇款凭证发送至gcglzxst@163.com,汇款账号详见公告附件);B. 现金支付: 请于 2016年2月18日18时00分至 2016年2月24日17时00分(上班时间),前往广东省汕头市东厦路30号8楼808招标业务室以现金方式支付文件费用。注:a、上述标书费包含本项目所有标段(标包)费用。b、比选文件售后不退;c、需求方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应答方来款。 (4)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应答方已完成购买,此时应答方才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比选文件的权限,此时应答方方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未在2016年2月24日17时00分前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的潜在应答方无法获得下载比选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比选文件在第一部分提供《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应答方在购买比选文件后须认真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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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