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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6-01-21,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供水泵站监控系统工程,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SYZX2016-03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YZX2016-0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水泵站监控系统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5】1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与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供水泵站监控系统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内第一、二、三、四、五净水厂;石头口门、放牛沟、新立城等三座源水及加压泵站;市内8座大型加压泵站;798座自管二次供水泵站;1210座社会二次供水泵站。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2016年2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计67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2015】4号、6号文件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完成过至少三项计算机系统集成或智能化工程业绩。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
3.4 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按下列要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交易中心窗口或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200元(含电子评标专用光盘费用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
联系人: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伟新、申晓晶
电 话:0431-86805780、8799028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2016年1月21日